溫度、濕度、高度、振動試驗是按照《GJB 150.24-1992 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 溫度-濕度-振動-高度試驗》標準中的一項試驗項目,根據標準要求,試驗中需要配備高低溫高度振動試驗系統來完成試驗。
溫度濕度高度振動試驗要求:
試驗設備:溫度、濕度、低氣壓、振動試驗箱(四綜合試驗箱)
設備商:環儀儀器
實驗依據:GJB 150.24-1992 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 溫度-濕度-振動-高度試驗
試驗目的:用于暴露或再現機載電子設備在地面運行和飛行條件下,由溫度、濕度、振動、高度或其綜合環境引起的故障,也可用于其它類似的目的。
試驗內容:
1.確定試驗任務,選擇指定綜合環境試驗任務。
2.制定環境應力,即確定振動、溫度、輔助冷卻、濕度、高度和電應力。
3.進行合格鑒定試驗,將所有有關的環境應力綜合成單個試驗,或采用一系列獨立試驗,不推薦用獨立的環境試驗。若選用獨立的環境試驗時,則推薦下述單一的和綜合的環境應力:
如振動試驗:溫度、高度和濕度綜合試驗;把質量流量﹑溫度和濕度作為試驗參數的輔助冷卻氣流綜合試驗。
故障分析:
對試驗樣品在試驗過程中出現的不符合設備工作要求的所有事件應進行分析,確定它們產生的原因和影響,并按要求提出或實施糾正措施,使設備達到所要求的性能。
針對以上綜合環境試驗的要求,如果有疑問的,可以隨時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